邵族年祭
官方登錄之保存者:南投縣魚池鄉邵族文化發展協會
緣由
邵族的行政地位在日本統治殖民時期,有時為「生蕃」,有時為「熟蕃」,有時卻又被稱「化蕃」。學術上,早期的日本學者移川子之藏(1930)小川尚義(1944)都還把邵族歸在平埔族中。到了民國時期,官方將原住民族分為阿美族、泰雅族、布農族、排灣族、鄒族、卑南族、魯凱族、達悟族、賽夏族等九族,邵族人雖具有平地原住民身分,卻不被規劃為一族。民國六十一年出版的《台灣省通誌》卷八同冑志邵族篇中說:「邵族在民族學上之所屬……以往數十年間,或被認為阿里山曹族之一支,或與布農族較密切,並無定論。」邵族歸屬的爭議,一直到民國九十年有了明確的界定,成為原住民第十族。
清代水沙連六社之中,田頭(tafwale)、水裡(kankwan)、貓蘭(katafatu)、沈鹿(pawan)四社皆屬於邵族,分別居住在今南投縣魚池鄉境內 。日人在1919 年(大正八年)八月,開始興建日月潭發電廠,並因而淹沒了邵族人居住的村社。為了安頓邵族人,於1934年(昭和九年)將他們移居到卜吉社(今日月村),每祭只剩日月村一丁口分配兩分地以維持生計。現今邵族分佈於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村與水里鄉頂崁村為主,目前居民以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村較多數,祖靈有定期舉行。
祭拜公媽籃仔的傳統是邵族獨有,邵族的傳統宗教信仰圍繞著公媽籃仔運行。傳統上,以戶為單位的邵族人祭拜公媽籃仔,以表達對祖先的崇敬與追思。民族學上,以祖先崇拜的儀式行為作為區分家庭的認定標準。民族學上的「戶」是「社會戶」,邵族以拜同一個公媽籃仔或公媽牌作為區分的標準。公媽籃仔是邵族傳統拜公媽的形式,然而在通婚、與Ho-lok人混居、民間信仰、基督教的多重影響之下,邵戶拜公媽的祭儀形式已經產生變異。
在水里鄉頂崁村(大平林)的邵族人,已沒有拜公媽籃仔的習俗,也不再從事傳統祭儀;居住在魚池鄉日月村,約四十幾 戶的邵族人,仍傳承祭拜公媽籃仔的傳統,自成別於他族、獨樹一格的文化祭儀。
在日月村,邵族仍透過先生媽與公媽籃仔內的祖靈溝通,從事傳統公媽籃仔祭儀。除了信仰基督教的邵族人外,其他都普遍接受Ho-lok人的民間信仰,在家中奉祀神明。他們平時參與廟會活動,每逢Ho-lok人的節慶,如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過年等,都會祭拜家中的神明,或是到廟宇參拜。有些在家中設置祖先的公媽牌,將公媽籃仔放在公媽牌的左側,與公媽牌並列安置在神明桌上。遇到邵族傳統祭典時,拜公媽籃仔;遇到Ho-lok人節日則拜公媽牌,形成《拜公媽-邵族家庭的通婚與繼嗣的民族學意義》中稱為「並拜公媽籃仔與公媽牌」的現象。
除了先生媽失傳的危機外,還有「與Ho-lok人混居」及「通婚的直接影響」兩項因素,使日月村邵族開始拜公媽牌。同時祭拜公媽籃仔與公媽牌的結果,也出現公媽籃仔尚未分家,而公媽牌卻已經分家的現象。
頂崁村邵族拜公媽籃仔的傳統已經消失,最主要是因為老先生媽去世後,無人傳承,在失去與祖靈溝通媒介的先生媽情況下,因而無法繼續舉行傳統儀式來拜公媽籃仔。在沒有人會傳統拜公媽籃仔的祭儀下,又公媽籃仔與公媽牌都是拜公媽的基本信仰下,於是頂崁村邵族轉以公媽牌取代公媽籃仔,以拜公媽牌的方式祭拜祖先。頂崁村邵族在改拜公媽牌後,有些因家中發生火災公媽籃仔被燒毀,有些因改拜公媽牌後,自行將公媽籃仔火化,祖先傳承的公媽籃仔未能留下。其中有三戶,雖然公媽籃仔已不存在,但仍然保留祖先的衣物,改以木盒裝起來,置在公媽牌的後面,一同祭拜。推測在1950~1960年代之間,頂崁村(大平林)傳統宗教活動漸漸式微終至消失,目前村內唯一的廟宇「龍德堂」成為大平林邵族的宗教信仰中心。
陳奇祿(等)1996《日月潭邵族調查報告》中提及邵族屬於父系氏族社會,共有七個氏族,袁(sinawanan)、石(skatafatu)、毛(skapamumu)、陳(skahihian)、高(stamarutaw)、筆/白(sapit)、朱/丹(stanakjunan),氏族是外婚單位,同氏族的男女不能結婚,以往各氏族曾具有部落政治經濟及宗教職務上分工的功能:袁、石兩姓具有部落政治優勢的影響力;毛姓專司祭曆,及從事冶鍜和武器的製作;陳、高兩姓分司祭儀上的職務等。傳統的邵族頭目是世襲制度,有袁姓與石姓兩個頭目系統。
昔日各氏族擁有各自的領地:在日月潭一帶擁有最廣大領地的袁姓;擁有魚池及司馬鞍一帶土地的石姓;領地在水里方面的毛姓;沒有土地的陳、高兩姓,依附大姓居住。
張炳楠監修1972《台灣省通志》第九冊(卷八.同胄志.邵族.平埔族篇)寫著:邵族稱超自然物為 qali,有善惡之分,maqitan a qali是善良的人死後變成的善靈,可驅除惡靈。善靈是邵族最高祖靈pacalar和氏族祖靈apu,具有驅除惡靈,並賜福族眾的能力,向祖靈祈禱可得其庇祐;maqarman a qali是橫死者死後變成的惡靈,會在人間作祟,影響作物收成與家畜繁殖。惡靈又分為matinatinaq aqali黑精與daqrahaz水精,黑精全身漆黑、狀極恐怖,能使人生病,水精潛入水中使船翻覆溺人。
陳奇祿等1996《日月潭邵族調查報告》:邵族的祖靈有五位,最高祖靈pacalar,居住在lalu島(拉魯島)的大茄冬樹下,是先生媽的祖師。先生媽由此處傳承得到認同,在治病或驅邪時祈求pacalar駕臨以驅除惡靈;其他四位祖靈則是五姓氏族的始祖,袁姓始祖mashqashqa,高姓始祖malhipulu,陳姓始祖fuliti,毛姓與石姓的共同始祖amulish 。
邵族的祖靈信仰體現於 ulalaluan 之上,ulalaluan 是一只籐製的籃子,裡面裝有祖先留下的衣物,代表祖靈的存在。學術界將ulalaluan 稱為祖靈籃,邵族人今多以Ho-lok 話稱為「公媽籃仔」。裡面的衣物只有親人與先生媽可以碰觸,外人不得任意碰觸,否則會招致不幸。兄弟分家時,可另外製作一只新籃後,從舊籃中分割一塊祖先的衣物置入新籃中,表示引入祖靈,爾後家人可以添入新衫。
邵族每逢傳統歲時祭儀,族人必須透過先生媽與公媽籃仔內的祖靈溝通,完成拜公媽籃仔的儀式。「先生媽」」邵族語稱為misshimshi,在日本統治殖民時期稱為 shinshi,可能來自日語「先生」,現在邵族人則以 Ho-lok 話稱作「先生媽」。
傳統上,先生媽負責的工作包括治病、招魂、主持婚喪以及重大祭儀。另外,築屋、造船、買車或是買賣牲畜,也會請先生媽來家中祭告祖靈。先生媽治病的功能現在已經式微,主要的工作是主持各項傳統歲時祭儀,以邵語唸咒語替邵族人與祖靈溝通。現在邵族人遇有婚喪喜慶,仍會習慣請先生媽來祝禱或作法事。在各種外來文化的衝擊下,未來邵族的傳統特色是否能再發揚光大,或有所調整,「先生媽」的職能與傳承,應是指標之一。
鄧相揚1999《邵族華采》說明:Paipaz在邵語的意思是「作給人看」,現在邵族人都以Ho-lok話稱之為「爐主」,漢人社會,爐主是迎神廟會負責統籌的人,由於邵族普遍接受平地漢人的民間信仰,於是將豐年祭期間的擔任統籌任務的 paipaz,也稱作「爐主」。「爐主」在祭典期間須投注許多財富與心力,因此擔任爐主是一種發心與還願的自願性行為。因此,邵族人認為必須在夫妻雙全的情況下,在丈夫的輔助下,妻子才能擔任爐主。爐主除了是自願性外,也必須受到部落會議的推舉,具有家族認定推舉的意義。儀式上,爐主必須從娘家取來衣物,放入公媽籃仔內,以表示不再屬於娘家的人,轉而正式成為夫家的成員。傳統歲時祭儀,先生媽進行mulalu祭祖儀式時,必須將家族內每一成員的名字唸給公媽籃仔內的祖先聽,以期得到祖先的庇祐。娶進門的媳婦,在尚未當爐主之前,不列入家族成員,先生媽以「來家裡做工的女子」告知祖先,直到當過爐主之後,先生媽才會將媳婦以家族成員的身分唸給祖先聽。娶進門的媳婦無論是邵族或是外族,要從娘家家族身分轉換為夫家家族身分,都必須經過當爐主的過程,才能獲得祖先認定其為家族中的一份子。
登錄理由
- 為深具地方特色之民俗活動,已具國際級之文化活動意義,但因人才凋零,應更重視。
- 邵族年祭每年經由邵族Lus'an祖靈祭籌備會發起、討論後辦理,登錄保存團體南投縣魚池鄉邵族文化發展協會為邵族民族議會之執行單位。
官方資料只寫出保存者,多半對不上廟名;我們寧可留白,也不亂綁。
資料來源
- 民俗:邵族年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2026-11-01 取得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 1 版
緣由、登錄理由與科儀文字取自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民俗」開放資料(國家文化資產網),週期與下一科年份為本站依官方週期推算;實際日期以廟方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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